第一章 ??總則
第一條?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和《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為規(guī)范招生工作,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特制訂本章程。
第二條?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郵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??疲ǜ呗殻┱猩ぷ?。
第三條? 我校招生工作貫徹“公平競爭、公正選拔、公開程序,德智體美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ōu)錄取”的原則,接受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、新聞媒體、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
第二章? 學校概況
第五條? 學校招生部委代碼:13688;浙江省招生代碼:0128
第六條? 辦學地點:浙江省紹興市
第七條? 辦學類型: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(yè)院校
第八條? 辦學層次:??疲ǜ呗殻?
第九條? 招生對象: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浙江省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。
第十條? 收費標準:按浙江省教育廳、省物價局、省財政廳公布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職院校學費、住宿費收費標準執(zhí)行。具體如下:
1.學費標準:通信技術、通信工程設計與監(jiān)理、通信系統(tǒng)運行管理、物聯(lián)網應用技術、大數據技術與應用、智能監(jiān)控技術應用、軟件技術、移動應用開發(fā)、數字媒體藝術設計、安全技術管理等十個專業(yè)學費為6600元/年;市場營銷、金融管理、快遞運營管理、工商企業(yè)管理等四個專業(yè)的學費為6000元/年;移動通信技術、電信服務與管理、光通信技術等三個專業(yè)的學費為7500元/年。2019級新生學費標準如遇政策調整,將按新標準執(zhí)行。
2.住宿費:1600元/年,具體按《浙江省物價局、浙江省財政廳、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規(guī)范和調整普通高校住宿費的通知》(浙價費〔2016〕209號)執(zhí)行。2019級新生住宿費收費標準如遇政策調整,將按新標準執(zhí)行。
第十一條? 學歷證書:學生畢業(yè)后頒發(fā)由浙江郵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印簽的普通高等教育??疲ǜ呗殻W歷證書。
第十二條?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(yōu)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。為品學兼優(yōu)的學生提供國家獎學金、省政府獎學金、學年獎學金和其他特殊獎學金;為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,通過助學貸款、勤工助學、困難補助等幫扶措施,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(yè)。
第十三條? 招生咨詢聯(lián)系方式及學院招生負責人
1.聯(lián)系電話:0575-88052795,0575-88053348、0575-88313375
2.傳真:0575-88052795
3.聯(lián)系地址:浙江省紹興市濱海新城開元東路88號
4.郵政編碼:312366
5.E-mail地址:zs@zptc.cn
6.學校網址:http://www.zptc.cn
7.學校招生網址:http://zs.zptc.cn
8.學校招生工作負責領導:黃勝
第三章? 錄取規(guī)則
第十四條??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、各省市教育考試機構的有關政策和規(guī)定,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錄取原則,實行“招生院校負責,省教育考試院監(jiān)督”的錄取體制,在對考生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擇優(yōu)錄取。
第十五條??外語語種要求:無。
第十六條??男女比例:所有專業(yè)男女生比例不限。
第十七條??身體健康要求:所有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等相關文件執(zhí)行。新生入學后,學校將組織新生體檢復查,對不符合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的學生,學校將按相關文件處理。對于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病史的,學校將作不予入學處理。
第十八條? 招生專業(yè)選考科目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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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層次 |
專業(yè)代碼 |
專業(yè)(類)名稱 |
選考科 目數 |
選考科目范圍 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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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1 |
高職(??? |
610305 |
電信服務與管理 |
0 |
不限 |
|
|
2 |
高職(??? |
630701 |
市場營銷 |
3 |
技術 思想政治 歷史 |
|
|
3 |
高職(??? |
650104 |
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|
0 |
不限 |
|
|
4 |
高職(??? |
610212 |
移動應用開發(fā)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5 |
高職(??? |
610205 |
軟件技術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6 |
高職(??? |
630201 |
金融管理 |
3 |
技術 思想政治 歷史 |
|
|
7 |
高職(??? |
600702 |
快遞運營管理 |
3 |
技術 地理 生物 |
|
|
8 |
高職(??? |
630601 |
工商企業(yè)管理 |
3 |
技術 地理 歷史 |
|
|
9 |
高職(??? |
520904 |
安全技術管理 |
3 |
技術 地理 化學 |
|
|
10 |
高職(??? |
610304 |
通信工程設計與監(jiān)理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11 |
高職(專科) |
610306 |
光通信技術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12 |
高職(??? |
610301 |
通信技術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13 |
高職(??? |
610119 |
物聯(lián)網應用技術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14 |
高職(??? |
610303 |
通信系統(tǒng)運行管理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15 |
高職(專科) |
610302 |
移動通信技術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16 |
高職(??? |
610106 |
智能監(jiān)控技術應用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|
17 |
高職(??? |
610215 |
大數據技術與應用 |
3 |
技術 物理 化學 |
|
第十九條??專業(yè)加試要求:無
第二十條??具體錄取方式:
1.根據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及相關錄取規(guī)則,對符合我校章程要求且報考我校各專業(yè)的考生分專業(yè)(專業(yè)類)按總分排序,專業(yè)排序名次在學校該專業(yè)(專業(yè)類)缺額計劃數以內的(含缺額計劃數),予以投檔;對于投檔考生,學院逐一審核,并根據審核情況提交錄取意見。
2.對于同分考生,按照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我校2019年面向浙江、江西、江蘇、安徽、福建、廣西、廣東、云南、貴州、四川、湖北、甘肅、河南、山西、黑龍江、新疆等十六個省招生,具體招生計劃,以各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。
第四章 ?附則
第二十一條?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郵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??疲ǜ呗殻┱猩ぷ?,章程中所涉“我?!?、“學?!钡任淖志刚憬]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。
第二十二條? 我校其他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與本章程有沖突的,以本章程規(guī)定為準;本章程與國家或省市相關招生政策有沖突的,以上級有關部門的政策規(guī)定為準。
第二十三條? 本章程未盡事宜,按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執(zhí)行,由學校負責解釋。